(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履行职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变动方案等。董事会对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事项设定严格审查和决策程序,部分权限可授权董事长。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等。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出席、表决、决议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决议公告和会议记录需按规定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