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健全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司治理架构。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独立董事均按《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规范性文件规范运行,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权责明确,不存在重大缺陷。股东大会审议增资扩股、发行授权等事项,董事会审议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专门委员会等事项,监事会审议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独立董事通过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制度保障了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