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具备相关经验和良好品德。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由公司董事会或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公司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独立董事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职责,拥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应积极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调查。独立董事每年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履行职责情况。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给予相应津贴。独立董事因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