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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瑞新材: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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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需在2个月内举行。公司未能按时召开股东会应报告并公告原因。股东会召集方面,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通知中应披露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资料。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章程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还明确了监管措施及违规处罚,确保股东会合法合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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