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强化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完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结合及其他合法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且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现金分红条件为公司年度或半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连续三年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股票股利分配需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前提下进行。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应扣减其分配的现金红利。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政策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