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网络等方式召开,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