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隆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审计委员会运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职责。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主任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公司需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需配合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通过的审议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公司需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