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肉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会议通知提前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杨浦区济宁路18号光明肉业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3,198,647股。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外,会议还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