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调整后,授予价格由15.53元/股调整为15.23元/股。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