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长皓))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长皓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李长皓已同意出任该职位。提名人认为,李长皓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李长皓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李长皓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其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且过去任职期间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
李长皓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