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则指出,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且独立董事应在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董事应亲自出席,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特定限制。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落实。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