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指定媒体发布。定期报告涵盖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须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况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需审计。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项公告、董事会决议等,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应设立信息披露流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披露。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公司还应建立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本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