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且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成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或独立董事提名,经董事会表决产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委员会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违规行为。委员会负责选聘和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3天发出,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