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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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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浦东新区举行,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八项议案,包括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的多数同意,其中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获得超过2/3的赞成票。关联股东在相关议案表决中回避。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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