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谢淮桉律师和包兴静律师列席并见证股东大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14:00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6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309,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850%。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