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姚成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关联董事应高峰、姚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应高峰、姚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进行修订,注册资本变更为21,982.2861万元,股份总数变更为21,982.2861万股。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修订已取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