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就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决议和文件,瀚蓝香港作为要约人,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使其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粤丰环保总股本为2,441,541,169股,计划股东持股比例为92.77%,其余7.23%由臻达发展持有。本次交易中,瀚蓝香港向计划股东支付4.90港元/股现金对价,向购股权持有人支付0.51港元/份现金对价。交易完成后,瀚蓝香港将持有粤丰环保92.78%的股份。
本次交易已获得瀚蓝环境及瀚蓝香港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臻达发展、粤丰环保的董事会批准,以及相关境内和境外监管机构的审批。境内审批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反垄断审查批复和境外投资管理部门备案;境外审批包括香港证监会确认和开曼群岛大法院批准。交易实施过程中,粤丰环保完成多项资产剥离,包括粤展环境、土地、写字楼和智慧停车业务的出售。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粤丰环保已从香港联交所退市,相关资产剥离事项尚待支付资产受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