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对问询函中关于交易方案、销售模式和客户、采购和供应商等问题的回复。交易方案方面,调整了交易对象,取消减值补偿承诺,设置不可抗力条款,业绩补偿覆盖率77.40%。销售模式方面,标的公司客户分散,合同部分由PI签字符合行业惯例。采购和供应商方面,主要采购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及外协服务,涉及Illumina和华大智造设备。知识产权方面,标的公司拥有46项专利和198项软件著作权,其中20项为核心专利,26项为核心软件著作权。此外,标的公司质押2项专利用于600万元借款担保。上海邦盈信息科技合伙企业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等业务,王树伟等人持有其份额,与标的公司持股、任职无利益冲突。最后,补充法律意见还包括对自查表问题的回复,确认交易必要性、标的资产权属、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承诺事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