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经过多次调整,包括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也经过多次审议和调整。2025年6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024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2024年6月26日起12个月后开始,解除限售比例为40%。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增长12.85%,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的332名激励对象中,除1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其余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2,077,9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5%。本所认为,本次调整和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