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光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1,216,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928%。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白洞井运营维护承包的议案》等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