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州通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接受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累计回购股票5,603.65万股,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5,603.65万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07,391,943.72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以2025年5月23日的总股本5,042,470,234股测算,扣除回购专户中56,036,500股,即以4,986,433,7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97,286,746.80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小于1%,对公司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