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津能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天津港益供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名单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内幕信息的知悉范围,履行了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