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授予和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事宜,以及办理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聘请中介机构,并授权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回避表决,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多个委员会委员职务,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三项议案为《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