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指公司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货币酬金、股票期权及其他福利待遇。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提出薪酬计划和激励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包括前期准备、述职评价、绩效评价和报酬确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会议记录应保存十年。委员会成员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