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包括涉及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相应总额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或直接影响盈亏性质等。对于重大差错,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收集资料、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罚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等。制度还规定了从重、从轻处理的情形,并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