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确保股东会规范运作。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依法行使多项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和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环节均有详细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设置会场,可采用网络等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规则还明确了董事选举、提案审议、表决方式等内容,并规定了股东会决议的披露和执行要求。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