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6月))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经营宗旨、股份、股东和股东会、党委、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14,666.6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经营宗旨为通过数字化转型创新绿色科技,致力于为大众创造健康、简约、高效、可持续的绿色人居环境。经营范围涵盖城市及建筑科学研究、工程咨询、环境工程检测等。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增减和回购规则,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及股东会职权,强调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章程还详细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内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需遵循法定程序。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