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春生先生、吕莉女士、林磊先生、苗延桥先生、马玉燕女士,提名委员会认为他们具备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符合担任非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相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对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龚菊明先生、赵鹤鸣先生、马志强先生,提名委员会认为他们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相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龚菊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