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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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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战略配售事项进行核查。本次发行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988.8867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初始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战略配售对象包括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以及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认购金额分别为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0,000.00万元,平安证券新恒汇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000.00万元。中保投基金和新恒汇员工资管计划均具备参与战略配售的资格,且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证券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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