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元力股份: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由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下午2:30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提前20日发布,临时提案由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先生提出并获董事会同意加入议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322人,代表股份92,600,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5.7530%。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得98.7282%的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参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元力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