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由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指出,星光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星光股份公司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资产重组涉及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包括涂静、邱晓清、李喜莲和雷建丽。通过收购股权及增资方式,星光股份公司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获得元生信息51%股权。业绩承诺期限为两年(2024年-2025年),涂静承诺元生信息2024年9-12月完成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7,000万元,2025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5亿元,且2024年9-12月净利润不少于300万元。
根据《增资收购协议》,元生信息于2024年9月19日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2024年9月30日资产交接完成,业绩承诺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元生信息在此期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7.9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为34.24万元,未达到增资收购协议约定。本说明经星光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