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分公司。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内部相关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他们需在第一时间将重大信息报告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重大信息涵盖拟提交审议的事项、子公司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和仲裁、重大事项变更、重大风险事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对重大信息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编写提交报告,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汇总重大信息并进行披露。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对所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公司将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