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需对公司保持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推荐,经证券交易所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后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必要的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禁止担任的情形,包括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况。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与证券交易所沟通、处理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参与董事会会议并记录、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保管公司重要文件等。此外,细则还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绩效评价机制,由公司董事会进行指导考核。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