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振邦智能: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4,699,820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和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需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 行权数量调整:Q=Q0×(1+n)=47,816×(1+0.3)=62,160份。
  2. 行权价格调整:先进行派息调整,P=P0-V=39.65元/份-0.45元/份=39.20元/份;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P=P0÷(1+n)=39.20÷(1+0.3)=30.15元/份。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由47,816份变更为62,160份,行权价格由39.65元/份变更为30.15元/份。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振邦智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