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航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具体如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将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所涉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避免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有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规定;有利于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特此说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