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和被考评人员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需按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经理人员进行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