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提高议事效率,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需要召开。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具体条件包括金额、资产占比等。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须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通知应在会议前按规定时间发出。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提供网络投票便利,确保股东参与。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涉及关联交易时相关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需分别获得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