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东睦股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中,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对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行为进行了核查。中金公司聘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通商)担任法律顾问,主要协助完成法律尽职调查、起草和审阅相关法律文件等工作。通商具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尚未实际支付。此外,上市公司聘请了中金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资产评估机构,不存在其他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况。中金公司通过内部审核程序,确保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要求。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睦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