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的批准及决策程序包括: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4年9月29日至10月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0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000份,回购价格为3.69元/股,支付款项总计77,49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