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新天绿能: 新天绿能《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新天绿能《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权益,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高效运作。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应在出现法定情形时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本规则。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股东会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地点、时间、议程等。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鼓励采用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参与。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详细规定了提案、表决、计票、监票等程序,确保会议合法有效。此外,规则明确了类别股东的权利和特别程序,确保不同类别股东的权益得到保障。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天绿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