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和被考评人员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批准。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