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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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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接受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6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闽华主持。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61,002,462股;网络投票股东57名,代表股份874,288股。总计出席股东及代理人59名,代表股份61,876,750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2.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3.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公告。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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