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健盛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利润分配、资本变动、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特定担保行为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涵盖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