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制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维持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等。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选任程序包括交流需求、搜寻人选、资格审查、提名同意、提交建议等。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详细保存,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实施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