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修订版))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参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负有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的义务。重大事项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和仲裁及其他重大事件。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长或总裁汇报,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判断是否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相关人员对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制度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