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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数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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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数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数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授予数量由1,645.00万股调整为2,303.00万股,首次授予数量由1,525.00万股调整为2,135.0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20.00万股调整为168.00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3.58元/股。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11.2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2日,归属条件已成就,16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849.52万股。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及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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