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6月修订))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引导和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控股股东指持股比例超过50%或能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具体条款包括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提前泄露未披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牟利。此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维持控制权稳定,转让控制权时需确保交易公允、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本规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