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6月修订))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建立健全经理层人员考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经理层人员每届任期为3年,由董事会聘任,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任期内如有变动,新聘任人员需重新签订上述文件,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任期结束。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级。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额奖励、任期激励四部分组成,任期考核结果影响任期激励兑现金额。任期内出现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连续两年低于70分等情形,经董事会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公司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确保经理层人员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