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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汇股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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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汇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科汇股份因两次回购股份导致差异化分红。

第一次回购于2024年2月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1,270,000股,占总股本1.2133%,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二次回购于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5月19日尚未实际回购股份。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103,400,0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340,000元(含税)。加上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170,000元,全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5,510,000元(含税),占净利润比例为50.86%。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9879)÷(1+0)。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092%,符合相关要求。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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