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人员。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
根据制度,以下情形将追究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内部制度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未按规定流程操作或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重大差错。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等情况将从重处理;而对于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挽回损失等情形将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作检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在受罚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